关于滨湖区第一批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建设项目立项与资金分配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0-08 11:10 [ 大 中 小 ]
各镇(街道)农业部门、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77号、苏农计〔2023〕41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全区实际下发了《关于做好滨湖区第一批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锡滨农〔2024〕47号)。经项目单位申报,局业务科室和镇(街道)农办审核,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所报项目予以立项,并就项目资金分配予以批复(具体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镇(街道)农业部门按照项目要求,及时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方案),并于2024年10月11日前报送至滨湖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管理科。
联系人:陈谦,联系电话:81173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