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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19 16:08 [ ]

信息索引号 014028901/2023-11526 生成日期 2023-09-19 公开日期 2023-09-19
文件编号 苏建规字〔2023〕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键词 城市,建设,通报
文件链接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效力状况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解读

原文件: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docx

为全面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努力走在前做示范多作贡献的若干政策措施》(锡委发〔202327号)文件精神,持续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实际,研究出台了若干政策措施,相关解读如下:

本次政策措施和以往有较大不同,政策措施对我市房地产各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和调整,既有调控政策,也有土地出让、规划、开发建设、价格备案、住房体系、建筑品质等方面系列小切口政策,还涉及了近期中央和省出台的相关政策(如城中村改造、保障房体系)。

一、政策措施的主要方面

政策措施主要分为六个方面:优化土地出让政策、用足用好房地产调控工具箱、进一步满足各群体的住房需求、加快城市更新建设和推动存量改造、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调整改进相关管理办法。

二、政策措施主要条款的解读

一是优化土地出让政策。土地出让金可用保函方式代替;预申请的企业竞得地块后,可分期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对有特殊要求的地块可以带方案挂牌或带监管协议挂牌出让。

二是足用好房地产调控工具箱。全面取消限购区域和历年来购房限制性措施,但仍保留限售政策;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降低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30%;指导商业银行有序下调存量房贷利率。

三是进一步满足各群体的住房需求。加强各类保障房筹集和建设工作统筹,优先保障和解决新市民、青年人、新就业人群、常住人口等刚需人群的住房需求。加快推进人才房多渠道、多方式供应;支持产业园区、院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中团购商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原则上不再新建拆迁安置房,建立房票购房“房源信息库”,推进房票跨区域的全城通兑使用。探索建立商品房共有产权模式,有效满足各类人才、新就业群体的住房需求。

四是加快城市更新建设和推动存量改造。推动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内土地可实施综合评价出让或带设计方案出让,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加快解决城中村公共配套设施不足等问题,切实提升百姓居住品质。引导商办资源与产业落地相结合,助力新兴产业集聚和楼宇经济发展,鼓励支持存量商办的改造利用。

五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行商品住房“优质优价”备案管理,给予企业更高的定价自由度。积极为企业减负,取消交付样板房需要按不同户型设置多套的规定,按备案价格标准设置一套即可;在区域平衡下,对去化周期较长、区位比较偏的开发项目,可以适当调整商品住房的成品房比例,允许毛坯销售。进一步完善二手房带抵押过户,推进同行和跨行带抵押过户,加快二手房流通。逐步推进优化土地抵押分期分幢解押方式,确保已预售的在建商品房无土地抵押,加快商品房办证时效,进一步推进交付即办证,解决好原有的办证晚、办证难问题激励企业参与城中村连片改造、高品质住区、海绵城市、加装电梯等项目试点,对发展业绩较好、试点项目较多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对新出让地块周边配套设施,明确了应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六是调整改进相关管理办法。对预售监管银行实施招投标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与预售监管资金联动监管;建立开发贷与预售监管资金联动监管机制和应急情况下预售监管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机制,加强监管力度。优化高品质住宅项目的标准和认定方法。进一步提升商品住房建设品质,建立竣工验收公示制,推进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推广前期物业管理介入竣工验收开展预承接查验,试点在项目内设立房屋质量售后服务中心,督促企业做好售后质量维护。

通知还明确了,相关政策措施能够直接落实的,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需要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政策实施的,以相关部门的另行通知为准。

 

无锡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919

文章来源:滨湖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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