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无锡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锡民管〔2013〕10号)的规定,依照《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标准》,通过社会组织自愿申报、第三方组织初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等程序,现对申报2021年度3A级等级的社会组织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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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拟评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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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锡市滨湖区蓝天交通救援服务中心 |
3A |
公示起止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至6月16日,时间7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在公示期间若对评估等级结果有异议,请与无锡市滨湖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监督电话:0510—81178639
无锡市滨湖区民政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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