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区委书记马良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第11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滨湖之光”项目资助和奖补的建议方案》,听取全区社会组织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2020年度“滨湖之光”项目资助和奖补相关建议方案。会议指出,我区“滨湖之光”人才政策进行了升级,人才专项资金和项目资助上限都作了大幅调整,奖励扶持的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广,体现了我区引才育才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加大人才引育工作力度,为滨湖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一要认真抓好政策兑现。财政部门要全力做好经费保障,确保资金按期足额兑现到位。各职能部门要强化项目跟踪评估,建立常态化联动服务机制,及时掌握企业和人才的发展情况,确保政策发挥出最大效应。二要提前谋划引才工作。提前谋划明年乃至“十四五”期间的人才引育工作,围绕我区重点发展产业,探索创新人才招引政策措施,加大力度招引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为深化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三要持续优化育才环境。着力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建立健全更为灵活的人才管理制度,最大限度支持和鼓励人才创新创造。加快健全人才服务体系,在政策咨询、业务办理、资源共享、金融支持等方面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真正做到既“留人”又“留心”。
会议听取全区社会组织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我区社会组织总体呈现出数量多、门类全、覆盖广、功能强的发展态势,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发展成效值得肯定。会议强调,下阶段要在培育品牌、加强监管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要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突出党建工作在社会组织孵化、成长过程中的引领作用,推进党建内容写入社会组织章程,通过夯实组织基础、搭建有效平台,实现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全面规范引导,确保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和鲜明价值导向。二要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坚持严登记、严监管的要求,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审核把关,注重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指导作用,推动部门议事、联合约谈、联合执法等机制常态化运行,及时研究解决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三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养老服务等民生保障领域发挥积极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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