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街道安监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推进涉爆粉尘企业专项治理,根据无锡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2019年滨湖区工贸行业深入推进涉爆粉尘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深化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附件:《2019年滨湖区工贸行业深入推进涉爆粉尘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无锡市滨湖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28日
2019年滨湖区工贸行业深入推进涉爆粉尘企业
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应急厅函〔2019〕91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区工贸企业涉爆粉尘除尘系统安全隐患治理,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区工贸行业中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且未完成除尘系统安全隐患整改的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中可燃粉尘的种类按照《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确定。
二、整治目标
1. 5月12日前,完成涉爆粉尘企业的查漏补缺,更新基础管理台账,将新发现的带集中除尘系统的涉爆粉尘企业列入2019年整治对象范围。
2. 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深入推进2019年涉治企业除尘系统隐患治理。8月底前,完成所有新增金属粉尘以及10人以上木质粉尘和静电喷涂企业的整改,并通过专家验收。11月底前,完成剩余涉爆粉尘企业的整改,并通过专家验收。
3. 已完成粉尘爆炸企业除尘系统改造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使用除尘系统,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三、整治步骤
(一)开展涉爆粉尘企业查漏补缺(5月12日前)
各地要围绕辖区企业行业门类,对照《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开展涉爆粉尘企业再排摸、再甄别,并立即组织专业人员核查隐患,及时查漏补缺,不留盲区和死角。各地要健全完善涉爆粉尘基础管理台账,将10人以下的和2019年新发现的带集中除尘系统的涉爆粉尘企业一并列为2019年涉治企业名单。
(二)全力推进2019年涉治企业除尘系统整治:
一是逐家确定整改进度计划(5月30日前)。各地要与2019年涉治企业逐家签订《整改期限告知承诺书》(附件1),结合企业规模和生产作业实际,从制定整改技术方案开始,按照一般不超过3个月的整改时间,对照整治目标合理确定整改期限,督促企业据此制定整改进度计划,并上报至各地应急部门。
二是集中力量全力推进治理(11月底前)。各地要继续按照2018年确定的整治原则和要求,严控整改技术方案认可、整改落实、专家验收三个关键关节,按照时间节点,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整改进度计划实施整改,直至通过专家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
今年涉治企业相对于往年,企业规模更小,管理基础更差,设备设施更陈旧,整治难度更大,为此,各地要立即做出部署,以更强的政治责任、更高的重视程度、更大的推进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整治步骤及其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整改。各地要在5月12日前,报送2019年度《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基础情况表》、《工贸行业涉爆粉尘企业分类统计表》和《2019年各地区涉爆粉尘企业家数同比变化情况表》(附件2、3、4)。
(二)密切追踪,全程督导
各地要明确专人,密切跟踪,全程督导涉治企业整改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并通过专家验收。请各地于5至11月的每月25日前,报送《2019年涉治企业整改月度汇总表》和《2019年涉治企业整改进度分类统计表》(附件5、6)。
(三)强化执法,严防事故
各地要紧扣粉尘防爆10项重大事故隐患,从严执法推进粉尘企业隐患整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限期内仍未完成整改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对因排查不力而导致失控漏管,导致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四)加强检查,确保成效
各地要加强对完成验收粉尘企业的除尘设备及其功能元器件日常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的检查力度,围绕即将发布的《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从专家验收意见的整改落实,到定期清尘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再到除尘管道、风机运转、锁气卸灰、火花探测报警和自动灭火联锁装置以及风速、水位监测等传感设备的完好性和运转情况等进行系统检查,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确保除尘系统整治成效。
各地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为省电不开启除尘系统、擅自停用湿式除尘系统水泵;火花探测报警、供水系统等发生故障后,为省钱不及时维修;擅自使用变频器降低风机转速;擅自解除除尘设备联锁功能;擅自移动、改造除尘系统相关设备;隔爆阀、重力泄爆、火花探测等防爆装置长期疏于保养,致使功能失效;未按规定清扫粉尘作业现场和除尘器内部积尘等情形的,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顿,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五)借力专家,提质增效
各地要督促、指导企业根据自身工艺和设备情况,自主选择权威的粉尘防爆治理专家,制定具体、可靠的整改技术方案,一企一策,有针对的进行整改;也可结合实际,采用聘请专家单独指导或者协调专家单位同类粉尘整体打包服务等多种形式,助力企业整改,提高隐患整改质量和效率。
各地要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汇总企业各整治步骤的所有资料,长期留存备查,并在12月5日前报送2019年度专项整治总结。期间,区应急局将对各地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季度和年度考核。到11月底前,仍有涉爆粉尘企业未排查出来列入整治的或未进入设备设施改造阶段的,取消所在地区条线评先评优资格。
请各地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做好各类报表总结的报送。凡报送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档,纸质稿需分管领导签字和盖章。联系人:支静霞,电话及传真:8117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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